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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我也不知道應該要從哪時候開始算"真正的分手"
確切時間我真的想都想不起來,或者說我根本不在乎時間
於是一轉眼到了3月,驚覺時間真的是用飛的
我算是緩慢的去進行及很自由的規劃以前想做卻沒做到的事情
卻一直被別人誤認為「分手後我的打擊很大,所以要去做那些事」
我其實有點生氣。
甚至有人會問「還是走不出來嗎?不然為什麼要這樣?」
天阿,這沒有的事,何以亂說?
甚至有人覺得我講得很灑脫,但實際卻避不見面很多人,事實上我還在逃避
再一次天阿,我只是單純不想去出現某些場合,見一些我覺得沒必要的人
好讓那些人覺得應該來「關心」我「一下」,有意無意我不在乎,但這樣我真的心領了
我就寧可被當作是個真的走不出來的人每天在家吧!
我想事實是
將近6年的時間來,在感情裡我們總被另外一半左右
想去A餐廳,但他想去B餐廳;想去旅遊,但她時間或金錢不允許,種種之類....
我們總不斷妥協對方,或者對方妥協於我,在一起的時光開心,但其實真的有那麼一點小可惜不覺得嗎?
單身了
於是我終於正視起自己,那些為她存的錢,想為她買的東西,為她留下她一半我一半的東西
現在全部都屬於自己了,我只是拿回我人生的主宰權。
不想再耽誤太多的人生歲月了在眷戀及留念過去曾經的兩個人,因為我覺得那只是徒勞無功。
一直以來我只是抱一種觀念
「她都不要了,我還留下幹嘛?」這是我在結束第一段感情中某天腦袋可能被打到後學會的
學會後,抱著這句話帶著我走過很多時候。
所以,夠了,真的沒有甚麼,好放不下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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